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司 法 拍 卖 公 告
依据(2024)鄂1002执恢494号执行裁定书,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1月26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路161号(恒生国际)6栋2单元302号的房地产。
房屋状况一览表:
权证号 | 建筑面积 (㎡) | 用途 | 结构 | 所在楼层/总楼层 | 登记时间 |
鄂(2015)荆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705号 | 116.66 | 住宅 | 混 | 3/7 | 2015-08-12 |
土地使用权证情况:
权证号 | 分摊土地面积(㎡) | 权利类型 | 权利 性质 | 土地用途 | 终止日期 |
- | 19.73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出让 | 城镇住宅用地 | 2075-07-13 |
起拍价人民币:68.23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及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的资格和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与方式: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开始前5日内向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办理标的的移交物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有效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淘宝账户实名认证需48小时左右,请有意向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提前开设好淘宝账户,以防影响参与竞拍。
三、标的物于即时起以现状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涉及上述标的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和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会当日参与观摩网络竞买,如参加竞买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拍卖日前(限工作日)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5927744263 联系人:王经理),有意者请与联系人联系安排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房屋内可移动财产(家具、家用电器、其他器物等)不在此次拍卖之列,成交后可移动财产的暂存方式由法院依法决定。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的认可,责任自负。
八、已知现状及瑕疵:
(1)标的物信息来自由湖北正量航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湖正房估字(2024)第SF016号评估报告,因未能进入室内查勘,本次评估设定为毛坯;
(2)标的物水、电、气、物业等费用是否存在欠缴情况不详,若有欠缴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
九、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12月1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荆州沙北新区支行,账号:623263760010674473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如企业参与竞买拍卖标的,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保证金大额支付需在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办理U盾,然后在电脑上选择网银支付(网银支付限额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3064813.0.0.RYNgjL&path=sf-helpcenter-mcjs#m3)。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十三、对此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后七日内向本法院提供书面材料。
咨询电话:0716-8258854 何法官
15927744263 王经理
监督电话:0716-8263454(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淘宝拍卖热线:400-822-2870
网址: https://sf.taobao.com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竞 买 须 知
依据(2024)鄂1002执恢494号执行裁定书,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5日上午10时至2024年11月26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网络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特别提示
1、请竞买人在参加竞买前认真阅读本《竞买须知》,勿以文件冗长、繁琐而忽视某些条文,以免引发争议或诉讼。
2、竞买人需自行对拍卖标的进行充分、仔细的了解,在参与竞拍时必须充分考虑标的在交易时可能发生价值变化、异动的风险,决定自己的应价价位,对自己的参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买须知》中作了详尽的说明。人民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以标的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踏勘,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的竞买人参加竞拍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竞买须知》内容不持异议。同时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愿意承担该标的物由于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的风险。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反悔,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4、竞买人必须对本次拍卖涉及到的有关资料保密。
5、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标的简介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位于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路161号(恒生国际)6栋2单元302号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鄂(2015)荆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705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16.66㎡,房屋结构为混,房屋所在楼层为3层,总楼层为7层,登记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分摊土地面积为19.73㎡,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权利性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75年7月13日;标的物房屋东临红星路,南至住宅楼,西至洪城商港,北临北京中路,位于荆州市中心城区Ⅱ级住宅用地,周边商业繁华程度较高,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备,对外交通便捷度高。
瑕疵及风险说明:
(1)标的物信息来自由湖北正量行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湖正房估字(2024)第SF016号评估报告,因未能进入室内查勘,本次评估设定为毛坯;
(2)标的物水、电、气、物业等费用是否存在欠缴情况不详,若有欠缴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
三、拍品须知
1、本次拍卖仅以标的物现状进行。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对标的物所作的描述、相关权属资料中载明的数据和信息,仅供参考。
2、本次拍卖最后拍卖成交价不包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关联税金及一切费用。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3、本次拍卖标的物仅以现状拍卖,不包含拍卖前自行改、扩建及装潢部分、不包括本标的物简介未做说明的建筑物、构筑物等,房屋内可移动财产(家具、家用电器、其他器物等)不在此次拍卖之列,成交后可移动财产的暂存、处理方式由法院依法决定。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接收时的现状为准。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标的物水、电、物业等费用是否存在欠缴情况不详。若有欠缴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
5、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6、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因标的物存在权属证书不全、查封担保抵押、租赁及产权纠纷、办证过户等事由向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拍卖成交后的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
8、权证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的权属登记文件记载为准。若有误差,将不影响拍卖成交款。同时,买受人不得因面积误差而要求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承担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四、有关说明事项
(一)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竞价开始前暂缓、中止拍卖程序或撤回拍卖,竞买人必须承诺无条件认可。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不承担因此给竞买人造成的任何损失。
(二)在对标的物拍卖之前,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可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对《竞买须知》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视为《竞买须知》的组成部分,与《竞买须知》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竞买人应在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物的瑕疵后、对《竞买须知》披露的内容不持异议,自愿遵守《竞买须知》的相关规定。
五、竞买报名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具体的资格和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报名须知: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3064813.0.0.uZJm7T&path=sf-helpcenter-jmlc#m2)
(二)本标的拍卖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万元整,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竞拍前竞买人的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6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1-2天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锁。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竞拍保证金须知: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mcjs)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申请执行人应于拍卖日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姓名名称、证件名称及证件号码和淘宝网注册一致的手机号码等(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等,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该项权利。
(三)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规则
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报价期结束后,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为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首次出价者不可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下再次出价,需有第二人应价后可再应价,之后的出价可以连续出价。(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竞拍规则: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path=sf-helpcenter-jmlc)
七、成交确认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拒不签署的,法院将依法追索买受人给法院及有关机构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成交价款结算及拍卖标的移交
1、买受人须在2024年12月11日17时前将成交价款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户 名: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荆州沙北新区支行
账 号:6232637600106744734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以冲抵成交价款。
2、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根据《拍卖成交确认书》和买受人支付的成交价款凭证出具《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持《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资料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
3、买受人付清余款后自行办理标的物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相关人员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亦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网络竞价大厅网址:https://sf.taobao.com/)。
十、竞价设备
竞买人应在正式竞价开始前,保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能够持续正常运行。网络竞价过程中,竞买人应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
十一、相关责任
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因不可抗力、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人的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如发生下列情形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未认真阅读或及时关注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相关信息的;
2、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络竞价系统从而导致未能参与竞价的;
3、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网络异常及开启无关应用软件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4、因竞买人在同一个终端通过多个竞价账户进行竞价而造成系统响应变慢、死机、报价错误、互联网环境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不良竞价后果等情况的;
5、竞价活动的时间以网站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站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网络司法拍卖竞买的。
十二、违约责任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承担上述款项的,差额由原买受人补齐。
十三、竞价中止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如网络竞价系统本身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等不可抗力或非人为因素造成竞价中止,则当场网络竞价结果无效,由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当即通知竞买人另择日期重新进行网络竞价,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